重庆大渡口区委原书记于昌明因读可疑书籍、结

日期:2025-10-16 浏览:

据重庆市纪委10月15日报道,在宣布免职一年后,原重庆大渡口区委书记于昌明“双重曝光”。通报显示,经重庆市委批准,市纪委对市六届委委员、大渡口区委原书记于昌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立案调查。经查,于昌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没有“四个意识”,偏离“两个关心”,妥协执行党委决策部署,反对组织组织,从事严重政治问题,政治朋友。l 撒谎、抗拒组织审查、从事迷信活动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使用公务车辆的;在干部选拔任用和员工录用过程中无视组织原则,未按要求报告个人情况,接到组织信函询问时未如实说明问题,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的;违反诚信底线,违规收受礼品、赠品的;盲目摆地摊、搞项目,搞“形象工程”,浪费人力、金钱;违反规定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贪污腐败,利用公器私用,进行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承包工程、经营经营、招收员工等,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重庆市纪委指出,于昌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工作违纪,涉嫌受贿罪。党的十八大结束后,他也不肯停下来、不退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人员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常委会讨论,党委常委会会议,并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会议研究批准,经中共中央委员会决定。于昌明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市管委会给予他开除公职处分;其担任市第六次代表大会、大渡口区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已届满;其违纪违法所得的违法所得,被没收;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侦查起诉,涉案财物也被移送。他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该处分将在市委全体会议召开时进行。于昌明,男,汉族,1965年3月出生,梅沙人四川省n市。他是一名研究生和农学博士。 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8月起,历任重庆市委办公厅书记三处副处长(正处级)、处长,市委巡视办公室主任,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兼)、市委巡视办公室副主任、副主任。 市委秘书长、巡视办主任,市委副秘书长。 2012年10月,任重庆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15年7月,于昌明履新任重庆市黔江区委书记,后调任重庆市黔江区委书记。2021年移送大渡口区委书记。2024年9月,于昌明上任后接受调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小编:肖武刚UN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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