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春故意杀人案一审判决

日期:2025-12-12 浏览:

记者从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12日,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李某春杀人案公开宣判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春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春与被害人吴某丽已结婚,在陕西白水县经营一家面馆。 2024年6月起,两人因吴某丽在网络上的不当约会行为发生矛盾。同年9月4日,李某春酒后在一家面馆再次与吴某丽发生争执。李某春击败吴某礼,并将面汤温度倒在吴某礼身上,最终导致其死亡。经法医鉴定,吴某利因将面汤吸入呼吸道死亡。ct。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春因婚姻家庭矛盾,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李某春自首,被害人吴某礼对本案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且李某春得到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故从轻处罚。来源 |新华社 编辑:杨浩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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